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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
作者: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3-02-24        文章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阅读量:

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川教函〔2023〕59号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农业(农牧)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乡村振兴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教高厅〔2022〕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新农科人才培养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擦亮农业大省金字招牌、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按照省委“城乡融合”的战略部署,聚焦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重点增设现代种业、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生态文明、智慧农业、乡村发展等重点领域的紧缺专业,布局建设农林产业、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低碳、森林康养、人居环境治理等新产业新业态相关的农林专业,完善新型农林人才培养体系。各涉农(林)高校要全面强化知农爱农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中华农耕文化和巴蜀农耕文化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引导学生学农知农、爱农为农。

二、深化新农科教育改革

牢固树立面向新农业、新乡村、新农民、新生态理念,加强农林高等教育改革研究,组织开展省级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50项,全面深化新农科教育改革创新,形成一批标志性研究与实践成果。各涉农(林)高校要精准对接新农业、新乡村、新农民、新生态发展需求,加强“大国三农”“耕读中国”“生态中国”等农林特色通识教育课程建设,弘扬耕读传家优秀传统文化;及时将农林实际问题、农林产业案例、科学技术前沿知识等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融入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建设一批一流农林课程;着力构建校校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机制,共同打造一流农林专业和课程合作交流平台;加快新兴涉农(林)专业教材和新形态教材建设,编写出版10部新农科系列精品教材。

三、完善协同育人和创新体系

实施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2.0,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加快完善新农科协同育人和科技协同创新体系。依托种质资源库(圃)、农林科技园区、现代农林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林草产业示范园区等平台,建设10个新型农林科教合作实践教学基地;依托农业文化遗产地、自然文化遗产地、农业园区、国家公园、国有林场、美丽宜居村庄等社会资源,建设30个综合性共享实践教学基地和耕读教育基地;依托生物育种、关键农林机械装备、耕地质量与农业节水、国家公园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病虫害防治、生态修复治理、林草碳汇、智慧农林技术等领域取得的重大原始创新突破成果,支持涉农(林)高校争创5个左右生物育种等领域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未来技术学院和智慧农林学院。

四、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加大新农科建设保障力度,在经费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农林学科纳入四川高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予以综合支持,支持符合条件农林学科专业申报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推进校地协同育人,探索推进农林专业订单定向人才培养。创新评价机制,完善以教育主管部门为主导,行业行政部门、学术组织和社会机构共同参与的质量监督体系,把培养知农爱农新型人才和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成效作为检验涉农(林)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内容。各涉农(林)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新农科建设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完善工作制度,抓好责任落实;常态化开展农林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组织教师和农林企业一线专家互派挂(兼)职,加大“双师型”教师和“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各地要将支持高等农林教育纳入本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耕地保护的重大战略同安排、同部署。各地各涉农(林)高校要用好用足中央、省支持高等教育的经费和政策,加强项目资金的协调配套,建立有利于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保障激励机制。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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