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正文

关于填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表 (职能部门)的通知
作者:评建办        发布时间:2024-04-12        文章来源:      阅读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分工及相关要求,为扎实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全面总结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中存在的成绩、亮点,梳理相关问题,决定启动职能部门自评工作,现就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自评单位

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团委、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科技管理处、乡村振兴学院、人事处、财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地与实验室管理处、图书馆、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19个单位,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1.全面加强学习。各单位在自评工作开展前,要组织认真学习审核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和自评指导意见(附件3),充分理解指标体系内涵,明确自评自查重点。

2.填写自评表。在前期学习的基础上,根据任务分解表,围绕审核重点,充分挖掘例证,认真审视学校在这方面的做法和现状,包括具体做了什么、怎么做的、为什么要这样做、依据是什么、最终取得的效果是什么、如何证明等,系统总结在这方面所取得的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经验和特色,填写自评表(附件4)

特别提醒:每个审核重点须单独填写一张自评表(可参照样表附件5)

3.梳理支撑材料。根据自评表撰写内容,整理相关支撑材料目录(附件6),包含但不限于管理文件、工作方案、通知、成果清单等。

4.数据统计节点。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和自评指导意见有明确要求的,以要求为准;无明确要求的,以近五年数据为准(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

5.报送时间要求。各单位自评表和支撑材料目录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电子版和扫描版于4月22日上午12时前提交至评建办公室,邮箱:475557481@qq.com

三、工作要求

职能部门自评表及支撑材料是形成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自评报告》的重要基础和核心内容。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专班专项研究,认真总结,扎实做好自评工作。

联系人:张宇:13882442291,王龙:13980451730

附件:

1.自评任务分解表

2.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3.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指导意见

4.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表(职能部门)

5.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表(样表)

6.支撑材料目录及信息表

评建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Copyright © 2024 四川农业大学. Sichu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9006192号-5 雅公网安备5118010004号